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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2013-3-4 11:53:33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 学院简介
 
      漳州科技学院,校址在福建省漳州市国道324线旁,天鹅湖畔,占地面积1300亩,校舍面积17.2万平方米。学院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具有独立颁发由教育部制作认可的毕业证书的高等院校。
 
      2008年获教育部批准成为第一所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台湾学生资格的高职院校。2012年3月正式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随着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的不断完善,漳州科技职业学院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毕业生就业率达100%。2012年3月正式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09年以来,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定期承办国家商务部主办的无公害茶叶援外培训班,总计有28个发展中国家的120多个学员参加培训。学院是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星火科技项目承担高校。
学院学制三年,下设商学院、生物科技学院、文化创意学院、茶学院等四个二级学院,设有学前教育、建筑工程管理、会计电算化、食品营养与检测、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茶文化、市场开发与营销、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等28个专业。师资队伍主要来自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博士、硕士以及来自海内外的知名学者。
 
二、 院校层次、性质
 
      我校为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 邮编363202),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由漳州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三、 招生专业
 
      考生可报读我校的单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独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市场开发与营销               50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30
      连锁经营管理                 30
      旅游管理                       35
      物流管理                       35
      茶叶生产加工技术           30
      食品营养与检测              30
      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公布的专业为准。
 
四、 招生对象
 
      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皆可报读我校单独招生专业。
 
五、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 为加强管理和完善监督机制,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招委会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2. 在学院招委会的监督下,成立由招生处、教务处和学生处组成的校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日程,单独招生命题、阅卷,资格认定,名单审核、公示等工作。
3. 成立监察领导小组,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单独招生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4. 以上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六、 报名方式和志愿填报
 
1. 已报名参加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普通高考、高职单考,下同)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于3月1日8时至15日23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栏目报读我校,考生查看我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生简章”栏目和我校网站上公布)中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后,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具体要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 未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可于3月1日至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进行预报名,3月4日8时-17时到本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补报名手续,然后再进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报要求,由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
3.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同一科类中6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1为第一专业志愿,其余的为参考专业志愿,须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4. 中职毕业生中农林牧渔类考生可填报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专业;计算机类考生可填报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医药卫生类考生可填报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旅游类考生可填报旅游管理专业;财经类考生可填报市场开发与营销、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三个专业。中职考生不得跨类报考。
 
七、 资格确认方式、考试
 
1. 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成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2013年 3月22日)持《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表》、《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均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时生成下载)、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中职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2013年 3月22日)持《2013年福建省“高职单考”考试报名表》、《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均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时生成下载)、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进行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22日下午4点30分。
2. 来校参加资格确认与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免收文化课考试、面试费、职业技能测试费、交通费和食宿费。
3. 现场资格确认地点: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596-3184666.
 
八、 选拔程序
 
1. 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面试,中职毕业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2. 普高文化课考试、面试,中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3月23日;地点: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3. 普高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不分文理。中职职业技能测试形式:笔试。
4. 资格确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监察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单独选拔录取资格人选,形成拟录取考生信息。并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5. 公示:所有拟录取考生信息,经审核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考生即可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 录取查询及入学报到
 
1. 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结果,考生可于2013年3月30日登录我校招生处网站/,点击“录取查询”菜单查询录取情况。
2. 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我校2013年高考录取的新生一并入学,录取通知书在4月上旬寄发。新生需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十、 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规定
 
      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收费标准执行。
1. 各专业学费标准:除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专业每人70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每人7500元/年。
2. 住宿费收费标准:1350元/年(国家标准化公寓)。
3. 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费每人700元/年(多退少补);
      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退费标准按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十一、 监督机制及举报渠道
 
1. 各中学须对本校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我校将取消该中学推荐该类学生的资格,若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 学校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监督(联系方式:37533314@qq.com,电话:0596-3184666),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省教育厅和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1.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网络查阅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2. 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tftc.edu.cn/
3. 招生处网站网址:http://www.zsc.tftc.edu.cn/
4. 招生处联系电话:0596-3184666   招生处传真:0596-3184889
5. 通信地址:福建漳州市漳浦盘陀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十三、  其他
 
1. 通过我校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习、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和在校期间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
2.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及考生信息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凡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本章程由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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